政策通知 立项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22日 17:19   3744次浏览   返回

 

市经信委

(2017年3月9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产业主管部门,各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中型工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重点和条件

1.符合《2017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点领域》行业范围(见附件1)。

2.符合《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可登陆http://wjj.cq.gov.cn/xxgk/tzgg/82593.htm查询和下载)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及要求

2017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4月30日。

(一)网上申报。

申请2017年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须登录企业技术中心网上管理系统(http://cx.cqfund.gov.cn/),注册系统账号,在“企业技术中心”标题下的“新申报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栏目按要求填报数据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料报送。

1.申请2017年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认真编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填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初审;

2.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份)报送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服务大厅;

3.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请到当地(区、县级)国税部门开具无税收不良记录的证明(见附件2),在报送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不胶装到申请资料里)。

三、认定结果

对申请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我委将在综合考量行业平衡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申报材料评审、运行情况答辩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重庆海关按相关程序确定2017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各企业及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上报工作。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二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附件:1.2017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重点领域

      2.税务部门出具无税收不良记录的证明模板

 

联 系 人:重庆市经信委科技处  王亚  

联系电话:  63895632 

新申报技术中心QQ群:53883078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行政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唐翊皓

联系电话:63899455,13883253191

接件地址: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路70号龙山街道办1楼

                           

 附件1

 

2016年重庆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领域

 

一、制造业

(一)电子信息产业。

1.电子器件:集成电路、液晶面板、高端印制电路板、IC载板、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新型笔记本电脑及配套零部件、新型传感器、第四代光源(LED)及光伏产品。

2.电子设备:新一代信息终端及配套、新一代通信设备、高性能服务器、数字视听产品、白色智能家电、可穿戴设备、智能仪器仪表、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应用电子产品。

3.电子材料:多晶硅、单晶硅、硅片、液晶面板玻璃等电子原材料产品。

4.网络及软件:人工智能、制造执行系统(MES)、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人脸识别、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软件、网络信息安全软件等领域。

(二)汽车摩托车产业。

1.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关重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控制系统等关重零部件;智能汽车、车联网及车载智能终端、智能汽车传感系统、控制系统和执行机构等关重零部件。

2.自主品牌汽车及关重零部件: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型商用车及自动变速器、汽车底盘、车身与发动机三大总成的电子零部件产品、电子控制系统等关重零部件;大排量柴油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

3.摩托车:新能源摩托车、大排量高档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等关重零部件。

(三)装备制造业。

1.高端智能装备:各类机器人整机及系统集成技术;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及系统集成技术;自动贴片机、光刻机等电子行业重要生产设备;各类自动化生产或检测设备及关重零部件;增材制造整机及控制系统与核心器件;智能高端仪器仪表;特高压输变电装备,智能发电装备及关重零部件,智能电网及输配电装备及关重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重零部件;节能环保装备及关重零部件;飞机及航空发动机;无人机等各类航空器。

2.其他重大技术装备:页岩气装备、特种船舶、新型内燃机及通机、新型农业机械等领域。

(四)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

1.化工新材料:聚氨酯、聚酰胺、聚碳酸酯等中高端化工新材料及相关配套和下游产品,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性能合成橡胶、高性能合成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质化工新材料,功能性膜材料。

2.基础化工原料:芳烃、低碳烯烃等对外依存度高的重要基础有机化工原料。

3.新型精细化学品:含有特殊化学结构单元的复杂化合物,电子化学品、氢氰酸及下游产品,光气及下游产品,低碳烯烃下游产品,芳烃下游产品,乙炔、甲醇、醋酸、氯碱等大宗基础化工的下游延伸产品,高档子午线轮胎,农药新品种、新型涂料、颜料、染料等。

(五)材料产业。

1.新材料: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能源材料、塑料光纤、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特种材料、储能材料、工业陶瓷、3D打印用材料、高端结构材料、前沿新材料。

2.环保材料:材料再生应用技术;工业废弃物、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技术。废物循环和综合利用。

3. 其他材料:特种合金材料,轻合金机构材料;建筑部品部件;装饰装修新材料;用于装备制造、交通运输、建筑节能、环境保护、核电等领域的新材料。

(六)轻纺产业。

1.家电: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信息家电新产品。

2.食品:保障食品安全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

3.纺织:高档新型纺织品;高性能新型生物纤维、化纤纤维的开发及产业化。

4.日化:绿色新型日用品的开发及产业化。

(七)医药产业。

1.药品:中药新产品,二次开发产品,高端保健品,化学制药创新药,高端仿制药,高附加值特色原料药,治疗性抗体、疫苗和基因药物等生物药,基于生物定向转化的新药物分子,精准医疗技术研发,转基因技术研发,新剂型、高端、专用中间体、助剂。

2.医疗设备:新型医疗设备及保健医疗设备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及新产品;高端诊断试剂及耗材。
    二、建筑业

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和建筑装饰业:

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营业税在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没有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以上(含二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三、其他行业

农业、采矿业、电力、交通运输、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企业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专门从事研究开发的部门和团队,有独立的研发场地并配备有较为完善的研发、检测、试验软硬件设备设施,建立有能良好运行创新管理制度和规范,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创新领先优势。

 

附件2

 

税务部门出具无税收不良记录的证明模板

 

证  明

(2017年新申请企业适用)

 

XXXXXXXXXXXXX公司(全称)自2017年X月X日(申报材料提交日)起向前推算2年内,未发生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和其他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的情况。

特此证明

 

 

XX(区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  月  日

业务咨询:028-6135 8853

联系方式: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广场1405-1407

028-6135 8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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